在统一战线框架内的政党协商制度的践行,还有多方面的理论意义,这在过去是探讨不够的,这不利于政党协商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笔者认为,如下几个问题是亟需在理论上加以深入探讨的。
第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协商是在一个核心党(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开展各政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在政党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方面,还是有主次差别的,中国共产党居于绝对的核心地位,这是历史选择的结果,也是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关系发展的结果,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导作用不可或缺,也是不可替代的。这样,在政党协商过程中,就有明确无误的主次之分。而在中国的政党协商制度运行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占据大党的主导地位,从来不以此便利为图一党之私利,而是从最广大的人民利益出发,站在国家整体发展目标高度,认真地开展政党协商,听取各参政党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关系,反映在政党协商制度中,就是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项重大政策的政治责任,与其他政党共担。这是一种全新的政党关系模式,一改西方政治学教科书所言“政党关系必定是强竞争关系”的定论。居主导地位而不自傲不排斥异见,这就是中共运行好发展好政党协商制度的核心所在。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词典里,就独创地列有“政党平等”概念,在涉及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政策讨论过程中,参与协商的政党是完全平等,不存在大党小党之分。——这就是以“政党平等”理论为指导,来推进和完善政党协商制度。
第二,核心党的优势资源不断扩展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在九十多年的历程中,历来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成为执政党以后,这两方面的建设更上台阶,具有不可比拟的政治优势,在统一战线框架下的政党协商制度,恰恰成为这种组织优势扩散的重要机制,中国共产党从来就注重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力量来实现政治目标,在革命时期是如此,在建设时期是如此,在改革时期更是如此,这种调动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以组织化、制度化方式,让全社会的主要人群、阶层和阶级都能够领会、理解和认同中共的政治目标,并有恰当的政治方式来引领人们为实现这一目标为共同努力。政党协商就是调动社会的政党资源,以民主方式就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协商,凝聚共识,组成合力,这就成功地初期,如工青妇等人群,都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工人、青年和妇女等专门委员会来指导,这不利于扩散中国共产党的优势政治资源,所以,逐渐设立起了工青妇等许多人民团体,让这些团体与特定人群的联系更为密切,而中国共产党通过强化政治领导等方式来起到引领作用。政党协商制度,与此类似,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之内的各党之间的良性合作相互促进的机制,——这就是以“优势资源扩散”理论来促进统一战线框架内的政党协商迈向更高的阶段。
第三,社会政治动员的高级阶段。社会政治动员是一个以全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广泛过程,但是,不同组织形式的人群接受动员的条件、程度和后果是不完全一样的。过去,在毛泽东时代过分地关注于缺少严谨组织化的一般民众的政治动员(比如政治意识教育、政治活动的参与),而如民主党派这样具有较高级组织化形式的人群的政治动员被放到了次要的地位,这样,这部分人群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组织潜力就难以充分地发挥出来。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得到了恢复、政治作用得到了重视,政治参与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在统一战线框架下的政党协商是这种参与的高级形式之一,让民主党派能够有真正的机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这反过来也促进了民主党派人士更多地关心国家和社会重大事务,更有效地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组织资源来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协商,对民主党派而言,使得他们进入到政治生活的深度层面,无论在相关信息的获得方面,还是在决策参与、实施监督方面,他们开始真正发挥了独立的政党的作用,而是这最高层面的政治动员后果之一。如果中国共产党仅仅满足于在重大决策做出或实施以后向民主党派进行通报的话,那么,他们被政治动员的水平与一般组织化程度很低的一般民众就没有什么两样,这无疑是我国政治制度运行的一大隐患。同样重要的是,政党协商使得这种政治动员被导向一个正确的大方向,减少或减缓了过度的政治动员经常带来的政治无序或动荡的几率。——这就是以“政治动员”理论来强化制度协商的积极政治效应。
第四,制度化协商有利于避免、缓冲或引导各个人群利益的冲突。从广义上看,八个民主党派是社会上相应人群的利益和意愿的代表者,统一战线框架下的政党协商本意也是通过制度化的协商途径,来创造这样一种机制:各个不同人群的代表有平等的机会来表达他们的利益与意愿,这种表达被纳入协商轨道,从而避免了因为利益与意愿的差异、对立而造成的政治冲突。设想一下,如果不通过协商,而是通过其他渠道(比如党际竞争等),就会耗费大量的社会政治资源,就会产生过度的失控的政治斗争,在中国这个缺乏民主政治冲突的社会里,这种斗争很可能恶质化,给社会造成人群分裂,如果一些别有用心的政治团体或个人在其中上下其手的话,就必然演变成为全社会政治危机,近些年来泰国发生的危机就是一个反面的事例。社会和解和合作理论目前在西方和东方很多社会里十分流行,就是因为它能够用来加深对民主政治中的负面效果的认识,帮助人们少走弯路,寻找解脱困境的可行方法。中国人口众多,各人群在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利益得失不尽一致,已经存在着严重的分裂隐患,一些重大政策难以施行到位,就与此有关,所以,以社会和解合作理论来探究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可以提供一些解决的思路,而政党协商制度的实践,也可以借用这个理论来深化、优化,以便更有效地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真正集聚人心、集聚智慧,达成社会的真正有机团结。——这就是以社会和解与合作理论来深化政党协商制度对整合社会力量方面的有效作用。
第五,政治制度优越性的内核:稳定、可预期、包容性、开放性,这对越来越开放的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基本要求。在过去几年,因为认识上的一些偏差,政治稳定被过分狭隘地定义,在政治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其结果恰与初衷相悖,一些政治不稳定因素增长很快。而统一战线框架下的政党协商制度的新开拓,为确保建立和确保高质量的政治稳定,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我们国家在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摩擦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负面力量,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的出现、表现和后果也十分复杂。要根本上确立起真正的政治稳定,就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而这一制度必定是有利于开掘各方面人士的政治积极性、发挥各方面人士的参与热情、确保各方面人士政治参与的权利,一味采取打压的方法,就会使得目前的政治秩序越来越缺乏弹性,就会加深内在的裂痕,从而危及到政治稳定。其主要表现就是各社会人群对政治缺少兴趣,对政治参与很冷漠,与执政党同路不同心,一旦遇到政治上的突发事件就难以控制,上世纪90年代的苏联东欧执政党遇到的,就是政治不稳定局面难以控制从而亡党亡国。政党协商制度的要义就吸纳社会各人群的政治意愿、利益和智慧,化解可能出现的种种政治上的不一致,为合理的政治参与愿望提供制度化的渠道,所以,尽管在协商过程中可能出现不一致,但它却起到了“释放”作用,使得全社会对这种不一致有相当的思想准备,为化解这种不一致寻求建设性的出路。这个过程在本质上就是积极的维护政治稳定的过程,比起应急地解决已经出现的种种政治矛盾和危机来,要主动得多,可选择的余地广泛得多。——这就是以“政治稳定”理论来推进政党协商制度的可持续性。
第六,促进协商各方政党本身的民主化制度建设。在政党的功能与作用发挥方面,用进废退是一个基本原理,指的是,一个政党在国家和社会重大事务决策和执行中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得越积极,政党的活力就越强,其发挥功能和作用的能力也越强,反之,政党自身的功能就会退化,变得失去组织活力,在社会上也失去影响力。回想一下,在文革时期,政治秩序大乱,民主党派被迫停止活动,根本谈不上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结果是,当文革结束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时,既没有人才,也没有健全的组织结构,更没有影响力。那时,执政党的重大政策决定(比如停止阶级斗争为纲口号、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等),民主党派根本没有能力参与,只有被动地学习领会的份儿。经过三十多年的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民主党派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重大政策的决定与实施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客观上也促成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的提升,相关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也上了新台阶。政党协商制度的运行,更是为民主党派本身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为,要在这种协商中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在民主党派党的建设方面有所作为,比如,要有更多的方法来与民主党派人士及所代表的人群、阶层和阶级发生联系;对国家和社会重大事务有更精深的研究;对政党的政治活动有更精细的设计,与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合作方式有更积极的探索,所有这一切,都是政党建设的重要课题,而政党协商制度的运行让我们有机会再具体生动的政治实践过程中深化探索,并在政党建设方面有更远大目光,有更切实的组织操作手段。在这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的“党的建设”是有大量经验可循的。——这就是以“政党建设”理论来为政党协商制度奠定更加厚实的基础。(作者:范笑天,民建北京市委理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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